前不久
中國科學院在官網發布聲明稱
27家企業或產品
假冒“中科院”名稱或標識
進行營銷宣傳
時隔一個月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現
仍有被點名的侵權單位
未作出整改
還有了新的“話術”
被“點名”后
仍以“中科院”為賣點
記者在中科院網站看到,列舉的侵權名單中包括杭州中科沐森環??萍加邢薰?/span>(以下簡稱中科沐森)。聲明稱:“中科沐森在其官網和網絡平臺上,使用中科院創新合作品牌、中科院權威研發、中科院合作創新型產品等,系未經許可冒用我院名稱進行虛假宣傳?!?br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4px;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line-height: 25px; text-align: -webkit-left; widows: 1; font-family: 宋體;"/>
然而,截至12月7日,記者在中科沐森官網看到,該企業并未撤下與中科院相關的宣傳用語,仍以“中科院權威研發”“中科院創新合作品牌”作為賣點。
在其官網上,一款名為“特效納米光觸媒”的甲醛清除劑是中科沐森主推的產品之一,宣稱是與中科院合作的創新型產品。當《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詢問客服中科沐森是否與中科院有合作關系時,對方稱詳細信息需要與招商加盟經理聯系,并要求記者留下個人信息。
隨后,負責招商加盟的陳女士聯系記者稱:“公司和中科院合作算是我們的一個賣點,畢竟中科院也是國內數一數二的權威機構。除了售賣產品,也提供室內采樣服務并提供檢測報告,并由國內知名檢測機構出具報告,其中就包括中科院?!?br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4px;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line-height: 25px; text-align: -webkit-left; widows: 1; font-family: 宋體;"/>
陳女士發來的中科沐森宣傳視頻顯示:“2014年,中科院與沐森簽訂合作,共同致力于研發和改善室內裝修環境,并成立專門實驗室?!睘樽C明中科沐森與中科院合作的真實性,陳女士還給記者發來了中科沐森資質介紹材料。據陳女士介紹,只要提前交付6.8萬元貨款,就可以成為代理加盟商,并多次向記者強調中科沐森是與中科院合作研發。
12月5日,記者撥打中科沐森官方電話,就中科院發布聲明等情況向中科沐森作進一步了解,還未等記者說完,工作人員便掛斷了電話。
中科沐森客服稱
與中科院有實質性合作
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中科沐森官方旗艦店看到,雖然店鋪網頁并未有與中科院合作的相關宣傳圖片,但客服在回復消費者咨詢時仍暗示中科沐森相關產品是與中科院合作研發,令消費者難辨真偽。
有消費者詢問:“和中科院合作是真的嗎?”官方客服回復消費者稱:“感謝您對中科沐森的認可,沐森光觸媒是中科院權威研發的?!庇浾邚南M者曬出的圖片中看到,產品使用說明書也標注了“中科院權威研發出品”。
記者就此向客服求證,客服表示:“我們2014年就開始跟中科院合作,其他無法告知。如果有任何疑問,我們可以向相關部門提供合同?!?br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4px;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line-height: 25px; text-align: -webkit-left; widows: 1; font-family: 宋體;"/>
中科沐森另一電商平臺官方旗艦店的客服也向記者表示:“我們與中科院是有實質性合作的,有合同證明我們共同成立了研發中心,目前所售的產品是雙方合作研發升級的?!?br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4px;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line-height: 25px; text-align: -webkit-left; widows: 1; font-family: 宋體;"/>
上述客服還稱:“之前不清楚不能在頁面上宣傳與中科院的合作,被中科院投訴侵權,因此被作了反面宣傳案例,這并不代表產品功效有問題。對于誤用中科院標識的錯誤,我們已經在積極整改了?!?br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4px;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line-height: 25px; text-align: -webkit-left; widows: 1; font-family: 宋體;"/>
▲中科沐森客服向記者提供的相關材料寫有“中科院”字樣。資料圖片
中科院稱未研發合作
中科沐森曾因虛假宣傳被罰
根據中科沐森客服發來的截圖顯示,中科沐森是與中國科學院寧波材料技術與工程研究所(以下簡稱中科院寧波材料所)進行的研發合作。
既然中科院已發布聲明,公開點名中科沐森虛假宣傳,為何中科沐森工作人員對于和中科院的合作還如此篤定?
帶著這一疑問,《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向中科院寧波材料所求證,該所工作人員表示:“早在2019年,就與中科沐森終止了一切合作?!?br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color: rgb(0, 0, 0); font-size: 14px;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line-height: 25px; text-align: -webkit-left; widows: 1; font-family: 宋體;"/>
對于這一結論,記者也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得到印證。今年5月19日,杭州中科沐森環??萍加邢薰疽蜻`反《廣告法》,被杭州市高新區(濱江)市場監管局罰款20萬元。
處罰決定書“違法事實”一欄顯示,中科院寧波材料所確曾與上海沐森實業有限公司簽訂了合同,但是具體合作內容僅限于提供咨詢服務,合同簽訂后雙方僅進行過一些技術交流,未開展過任何產品上的新技術創新、新工藝開發實質性合作,且雙方已經于2019年終止合同并在官網予以公告。
處罰書還顯示,中科沐森在和消費者進行爭議第三方仲裁時,提供了廣州牧天檢驗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經檢測方鑒別后確定為假冒。
由此不難看出,中科院寧波材料所與杭州中科沐森環??萍加邢薰镜娜Y子公司上海沐森實業有限公司僅簽訂過提供咨詢服務的合同,并未開展研發合作,并于2019年終止合作。
“中科沐森利用中科院研發等名義進行宣傳,目的就是試圖通過使相關公眾對中科沐森與中科院之間的關系產生誤認,進而選擇購買其產品、服務或選擇加盟?!?/span>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趙禮杰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種虛假宣傳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準則,是一種嚴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僅侵害了中科院的合法權益,也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記者/王小月
編輯/裴瑩
監制/何永鵬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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